各党支部:
民主评议党员是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一项重要措施。为切实做好我校2015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为准则,以党的作风建设为重点,以提升党的执政水平和保持党的先进性为目标,通过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党员查找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督促党员强化整改,切实增强党性、提高素质、发挥作用,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为实现六中新跨越作出新的贡献。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步骤
1、党员自我总结。党员要以《党章》 规定的党员条件和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为标准,重点从立足岗位、端正作风、严明纪律、完成任务、服务群众、发挥作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于12月15日前完成书面个人总结、填写好《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2、民主评议。12月15日,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每位党员作个人总结,提出自评意见,党员之间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最后由党支部书记根据党员评议情况作点评。
3、提出评议意见。专题组织生活会后,根据党员评议意见,支部委员会研究对每名党员提出合格或不合格的意见,对不合格的党员要提出处理意见。评议意见由支部书记反馈给党员个人,对民主评议中反映存在问题较多的个别党员,所在支部要有针对性的进行教育。
4、总结及整理材料阶段。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束后,各支部要对本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进行总结,并及时将支部评议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党总支办公室。党总支办公室负责材料整理归档和工作总结,对民主评议党员中反映的重大问题向总支委员汇报。
三、民主评议党员的要求
1、各支部要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评出先进典型,解决存在的问题。
2、评选范围和名额。优秀党员在全体正式党员中评选,各支部以15%的比例推选本支部的优秀共产党员,如无符合条件者,可不推荐。
3、各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和“评优评先”活动要在12月15日前结束,并及时将《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支部民主评议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党总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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