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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灵犀义工联合会学联分会会员守则(草案)
来源:自贡六中 | 作者:自贡市第六中学校 | 发布时间: 2013-04-11 | 3403 次浏览 | 分享到:

自贡市灵犀义工联合会学联分会会员守则(草案)

活动方面
    1、我灵犀义工联合会学联分会(以下简称“学联会”)以及各驻点原则上不接受上课期间外出参加活动,活动尽量安排在课余时间;
    2、各驻点在参加各项活动前应提出完整活动方案,组织会员参与活动时,带队负责人应在活动开始前对活动内容进行讲解,并提醒安全问题,最大程度降低活动的安全隐患;
    3、活动时不听指挥从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责任归当事人,我灵犀义工联合会以及所属学联分会不担责;
    4、各驻点在参加各项活动后应进行归纳总结,并确定参加活动的会员安全到家;
    5、参加外出活动的会员,未经家长许可在活动结束后不得在外逗留,到家后必须通过电话、短信、上网等手段跟带队负责人报平安,在外逗留发生安全事故者,责任自担。

会员权利
    1、凡申请加入我学联会各校驻点必须得到家长的签字认可,并且参与外出活动必须获得家长的同意;
    2、我学联会的所有会员有权向上级反映本驻点或学联会所存在的问题,有权提出对组织有益的意见建议;
    3、所有参与活动的会员有权在活动结束后通过各驻点最高负责人向学联会索要活动证明;
    4、所有会员(包括负责人)不得有假公济私、贪污受贿等行为,否则一律给予除名处分;
    5、熟悉并服从《自贡市灵犀义工联合会章程》《自贡市灵犀义工联合会学联分会会员守则》《自贡市灵犀义工联合会学联分会活动常规》。

各驻点权利
    1、各校驻点有权根据本校实情自荐或推举换届负责人;
    2、各驻点在吸纳会员时,有权对实习会员给予审核;
    3、对于品行不端的、对于自身存在问题屡劝不听的,各驻点有权对其寄予处分、严厉处分或除名;
    4、个别外出活动可能收到少量经费,各驻点有权将该经费作为该驻点未来发展的活动经费;
    5、各驻点应定期进行常例会议(建议一月一次),对前一段时间出现的问题或者做的好的地方进行归纳总结,并做到赏罚分明;
    6、各驻点应设立专门管账和专门管理该驻点的活动经费的负责人,并在常例会议中进行宣读,做到公开、透明;
    7、各驻点有权对该驻点的活动经费进行正当处理,保证大部分会员的利益,把钱用在会员身上。
 

自贡市灵犀义工联合会学联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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